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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选聘第三批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公告

http://career.eol.cn  来源:  作者:来源:应届生求职网  2010-05-19    

  三、选聘工作时间和程序

  (一)网上报名(6月9日9∶00至6月19日16∶00)。

  皖籍高校毕业生按照其原籍所在的省辖市,原则上实行定向报名。外省籍的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报考。每位毕业生限报一个省辖市。
  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网址为:www.apta.gov.cn。报考人员登录网站后,签署“考录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资格审查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X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在皖高校毕业生报名后,须到本校选聘工作办公室备案;省外高校毕业生应在网上报名后2日内,通过特快专递将学校党委组织部开具的证明信(加盖公章),寄达安徽省选聘工作办公室(省选聘办地址:合肥市庐阳区九狮桥路8号省委组织部电教大楼四楼农村组织处,邮编:230001)。

  (二)资格初审(6月9日至6月21日)。

  省选聘办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团省委、在皖高校分别负责报考人员资格初审,主要审查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定向报名,并在报名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6月21日16: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6月22日16:00前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要求在网上缴纳40元笔试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行放弃。完成网上缴费后,于2010年6月30日至7月2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及时下载并打印《资格审查表》和准考证。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这部分报考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10年7月3日至7月5日,由报考人员到省人事考试院(地址:合肥市徽州大道与太湖路交口恒生阳光城8号写字楼四楼)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审核确认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家庭所在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家庭所在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三) 笔试(7月4日上午8∶30—11∶00)。

  省里统一组织笔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部分内容合并为一张试卷,满分为150分。7月4日下午,少数民族毕业生将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民族事务委员会出具的证明材料送交省选聘办。笔试后,分省辖市按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其中,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成绩加3分。

  (四)资格复审(8月3日)。

  各省辖市根据政策规定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和信息,对参加面试人选的报考资格进行确认。面试入围人选应提供以下证件或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从省人事考试网上打印)、党员证明信;非中共党员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党委组织部或团委出具的学生干部、社团干部证明信或有关表彰的证书;“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安徽基层计划”等活动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和市、县(市、区)选聘的大学生“村官”,须提供主管部门的书面推荐材料或证明信。凡不符报考条件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并进行资格确认。

  (五)面试(8月5日)。

  面试工作在省选聘工作联席会议统一领导下,由各省辖市选聘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后,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六)体检(8月10日至8月11日)。

  体检由各省辖市统一组织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七)公示(8月中下旬)。

  省里根据考试和体检情况,研究确定聘用对象,并在安徽农组网、安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公示5天。

  (八)培训上岗(8月底)。

  以市为单位集中举办大学生“村官”岗前培训班。培训结束后,县级组织部门与大学生“村官”签订聘任协议书,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如上述时间安排有变化,以通知为准。

  选聘工作有关政策和计划安排在安徽农组网(oa.ahxf.gov.cn/nzyd);安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ahbys.com)和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上发布。

  省选聘办电话:0551-2609192(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省人事考试院电话:0551-3457903;电子邮箱:ahnzyd@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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